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ZHZCG20-0193F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险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6页第四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更正为: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
-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6页第五点开启“时间:2020年1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时间:2020 年10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8页第三点采购内容中第10)条后增加条款:若新版综改车险条款的车损险已涵盖上述招标要求的险种,车损险已涵盖险种不另行收费;
-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9页第四点报价要求:
1)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统一采用费率报价。
2)根据2017年7月6日中国保监会广东保监局制定并下发了粤保监发〔2017〕126号《关于加强广东(不含深圳市)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供应商对商业险种均在其车基准保费基础上给予优惠,交强险优惠幅度按照保监会统一标准执行。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车险条款和费率,即《机动车辆机动车条款》和《机动车辆费率表》。
更正为:
1)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统一采用费率报价。
2)根据2020年9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形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制定并下发的保险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最新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3)每台车辆严格执行商业险保费按无赔款系数(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车船税收费按国家及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相关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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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府大院4号楼
联系方式:0756-2126313
名称: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
联系方式:0756-2638498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6-2638498
发布人: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