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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返回首页 招标公告 海安园食堂餐厅天花及二楼通道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海安园食堂餐厅天花及二楼通道维修项目

发布时间:2026-10-16 18:12

项目概况

海安园食堂餐厅天花及二楼通道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健民路203号或通过网址suppliers.zhzczx.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海安园食堂餐厅天花及二楼通道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ZCXM-G26-0285GJ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1,955.81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711,955.8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装修工程

海安园食堂餐厅天花及二楼通道维修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711,955.81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从采购人发出开工令当日开始计算工期,45个日历天内完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中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响应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响应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天。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应在使用有效期内。(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7)省外供应商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健民路203号或通过网址suppliers.zhzczx.com。

3.方式:供应商登录网址suppliers.zhzczx.com,进行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广东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金湾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梅华路支行(购买磋商文件开户行),账号:44050164684100001668。

4.售价:3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8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健民路20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1.中国海关网;2.拱北海关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谢小姐 0756-81624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健民路203号

联系方式:0756-2638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晓恺 

电话:0756-2638498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广东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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