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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返回首页 招标公告 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珠海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珠海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09 17:49:23
项目概况

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珠海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CG-G22-0097FG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珠海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398,915.2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珠海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398,915.2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珠海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03,398,915.2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9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及最终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投标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珠海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投标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投标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09日  2022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2602079。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6.本项目最高限价:103,398,915.20元(含预备费2,862,600.00元,预备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固定报价,多报或少报或不报的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梅华西路2300号

联系方式:0756-8642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联系方式:0756-2607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泽勇

电  话:0756-2607015

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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