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2026年“四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或通过网址suppliers.zhzczx.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CG-G24-0062FG
项目名称:2024—2026年“四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07.001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7.001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2024—2026年“四园”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的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签订采用“1+1”的模式,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期满后,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执行至两年期限届满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预留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中小企业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订),并提供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A.必须将本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且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工作内容分包给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 。B.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且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附表《分包意向协议书》)。
②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将本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且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③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分包,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必须属于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附表《分包意向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响应)。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响应)。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或通过网址suppliers.zhzczx.com。
方式:供应商登录网址suppliers.zhzczx.com,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供应商报名操作指引》)。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广东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五洲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44050164683500001477(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二)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756-263849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6-8164360、8162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联系方式:何晓恺 0756-2638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晓恺
电 话: 0756-2638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