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楼部分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或通过网址suppliers.zhzczx.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CG-G22-0498FG-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楼部分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绿化服务):
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绿化养护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2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3日 至 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或通过网址suppliers.zhzczx.com。
方式:供应商登录网址suppliers.zhzczx.com,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供应商报名操作指引》)。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香洲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44050164683500001477(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756-263849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273号
联系方式:0756-321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联系方式:何晓恺 0756-2638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晓恺
电 话: 0756-2638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