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6-2638495
服务热线工作时间:9:00-18:00
位置 返回首页 招标公告 珠海市水务局市河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CG_G20-0221FD)单

珠海市水务局市河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11-17 16:52:14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珠海市水务局

项目名称:珠海市水务局市河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1. 2021年市河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购买服务包括以下十三项内容:

1)健全河长湖长体系,及时完善“广东智慧河长”系统中河湖名录及河湖长信息并向社会公告,并按照省要求设立和管理河长制公示牌;

2)保障经费落实,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到位,工作制度到位;

3)按时报送工作信息(每季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市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年度工作总结、碧道规划建设情况、“清漂”、“清四乱”、河湖划界、问题河涌治理、采砂规划编制等进展信息)、中央和省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进度;

4)开展年度考核,编制本市考核自查报告及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编制河长制湖长制年度考核细则,开展市对区年度考核;

5)监督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市级总河长每年至少巡河1次,其他5位市级河长湖长每季度分别至少巡河1次),及时处理河湖长巡河发现问题;

6)会务组织,组织召开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年度述职会议(每年一次),市河长办主任工作会议(每季度一次)、前山河工作例会等河长制工作会议;

7)巡查督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每年完成两次全覆盖督查检查;

8)制定年度计划,根据国家、省的部署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总河长令,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定期通报总河长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

9)及时处理整改上级交办及群众投诉的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的问题,记录台账并提交整改报告;

10)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和河长制培训;

11)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协助、监督小型水库风险管控、小水电清理整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采砂工作管理、河湖警长制、河湖专项执法行动、“河小青”护河志愿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

12)高质量碧道建设,根据市级碧道总体规划,制定碧道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工作台账,跟进工作进展,督促各区对建成碧道开展标识系统设置和建后维护;

13)协助落实市河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2.根据《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省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完成市河长制办公室各项年度工作任务,日常需配备以下人员:设主任助理2名,环境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设三个工作组长3名,环境、生物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管理及巡河员7名,环境、生物、水利、化学、文法史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 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 说明:

2017年市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以来,通过公开招标,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连续3年中标该项服务,该公司已形成一支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业务素质高的服务队伍,熟悉河长制工作服务流程,把握政策到位,能准确到位、优质高效服务于河长办工作,为我市河长连续两年取得省考核优秀良好成绩打下坚实基础,为保证工作的一致性和延续性,2021年度拟继续委托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我局提供服务,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路125号汇生商贸大厦一层119号、121号、123号;二层201房、202房、203房;十层1001房;十一层1101房

三、 公示期限

 20201118日至20201124

四、 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构成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1

市河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购买服务

详见公告

详见公告

1,300,000.00

 

五、 联系方

1.采购人

人:张雅捷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镜山路79号

联系电话:0756-2268334

2.财政部门

人:何显华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号

联系电话:0756-2653852

3.采购代理机构

人:何晓恺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

联系电话:0756-2638498

六、 附件

非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表

 

发布人: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1117


版权所有:智采咨询 电话:0756-2638495 0756-2638497

粤ICP备2020094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