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城管办2022年厨余垃圾驳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201或通过网址suppliers.zhzczx.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02-2021-05350
项目编号:ZCCG-G21-0564FG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城管办2022年厨余垃圾驳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77,4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北岭等9个社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691456.00元
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北岭等9个社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91456.00 | 269145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19日。
合同包2(昌盛等9个社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385984.00元
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昌盛等9个社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85984.00 | 238598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19日。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岭等9个社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已报名成功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合同包2(昌盛等9个社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 2021年12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201或通过网址suppliers.zhzczx.com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 6号开标室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一个或多个包组,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组。如投标人中标了一个包组,其他包组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 监管部门:珠海市政府香洲区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张哲;联系电话:0756-2663712。
(四) 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网址suppliers.zhzczx.com,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供应商报名操作指引》)。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香洲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44050164683500001477(购买招标文件账号),售价(元):300.00。
(五)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六)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麦女士,联系电话:0756-2638495。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港昌路123号
联系方式:0756-813330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联系方式:0756-253957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友鹏
电话:0756-253957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